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調到5.5 王惠美:予以尊重

2019-01-30 16:28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即時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下午公布今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從原先預估的每度5.1元提高到5.5160元,但仍比去年度的5.8498元為低,並且恢復「前高後低」階梯式費率(106.2795/度,後10年為4.1422/),彰化縣長王惠美回應表示,離岸風電費率的訂定係為中央權責,縣府予以尊重。

彰化縣因擁有最佳的發展離岸風電條件,在前縣長魏明谷積極招商下,目前有沃旭、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海龍及中鋼4家離岸風電業者,預訂開發六案風場,其中沃旭占了兩案,是投資最大的開發商。

但在改朝換代由王惠美接任縣長後,因四家離岸風電開發商在今年元月二日前,無法取得彰化縣政府的複審同意函,沒有拿到電業籌設許可,致無法適用107年的躉購費率5.8498元,能源局仍在元月2日還發文並檢具廠商的風場計畫書給彰化縣府,希望彰化縣政府審核後,能發給複審同意函,但縣府卻在本月14日直接將廠商的風場計畫書退回經濟部,公文只寫著「無涉本府職權,檢還所送書件」。

在四家離岸風電開發商無法適用去年的躉售費率後,沃旭能源丹麥總部以躉購費率遲遲未定,加上不滿費率調降,日前正式發函通知台灣廠商,「已動工的合約停止執行,未動工的合約重新議價」,但彰化縣縣政府認為這是沃旭是針對是能源局今天調整今年度躉購費率所採取的談判手段,因此今天的躉購費率調整定案,引來各界高度關注。

針對能源局今天調高費率,縣府經濟綠能發展處代理處長劉玉平表示,現在大家都在討論「離岸風電」,但「離岸風電」只是能源的「替代方案」,重點應該是擺在如何讓離岸風電「產業鏈」在彰化落地生根。

劉玉平指出,雖然中央也強調產業在地化,但因為核心技術不移轉,對落實產業在地化很難有成效。離岸風電因為在外海,受影響最大的就是原來靠海洋生活的漁民,不論是補償或轉型輔導,這些要跟漁民,漁會溝通,取得他們的認同和支持。

他強調,對縣府而言,開發帶來的效益主要是稅收,但綠能沒有獨立的稅別,還是歸屬營業稅,以離岸風電來說,每創造100元的營業稅,回到地方只有1.3元的統籌分配稅。海上租金的收入16億也全歸國有,而產業在地化部分恐怕彰化廠商參與的更少,從這些面向來檢視,地方因離岸風電開發而受惠的地方真的不多。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2203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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