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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陽能電力建置成本與躉購電價的爭議

張秉鳳 2018.12.07

 

能源局預告2019年躉購電價,預計調降太陽光發電躉購電價約達12.5%,消息一出震撼了整個台灣市場,幾天來廠商抗議聲不斷,經濟部與能源局要求廠商提出成本依據,需要有憑有據,才能做為接下來調整躉購電價的基礎。為了深入瞭解太陽能電站的實際成本,並瞭解為何台灣的躉購電價與世界各國躉購電價落差的原因,特別訪問太陽能投資商高層,綜合結論如下:

政府計畫2025年台灣太陽光電達成20GW的建置量中,大型太陽能電站約佔80%市場。台灣因地狹人稠,土地昂貴且限制多,加上許多民眾對綠能的不瞭解或基於政治意識,因此大型太陽能電站在台灣的開發極為不易,由於大型的土地所有權常涉及數十甚至數百地主,整合十分困難;如要成功整合,通常需要許多地方有力人士居間協助,曠費時日之外,中間人的仲介費支出也十分驚人,而目前整合成功的例子仍然不多。

而土地租到了,並不是馬上可以開工,接下來仍有許多關卡要過,例如向台電申請引接同意、做土地的地目變更(地目變更須繳公告地價的百分之五十做為回饋金)、水土保持工程及與生態環保團體的溝通等,每一項均所有龐大支出,而且不一定會通過,如果有一個關卡過不去,投資下去的資金只能認賠。除此之外,在這段期間土地的租金仍需部分支付,一般而言,大型土地的開發,通常兩到三年,至少要花費數億才能看成果。雖然有些政府的公標案,不必付仲介費,但是競爭的廠商很多,如果沒有足夠的回饋比例給政府,也不可能標得到。因為回饋金要繳二十年以上,因此不見得比付仲介費要少。而且很多標案都要求履約保證金,每瓩4000元必須連續押20年,這筆錢如果請銀行開履約保證,20年後這筆錢幾乎全部拿不回來。

多年來政府聘請的訂價委員,對於成本的認定,看的只有電站的建置成本,對於開發成本,幾乎完全忽略不計,如果是小型屋頂電站,開發成本或許可以忽略不計,但大型電站,開發成本幾乎佔了總成本的20%以上,刻意去忽略,廠商的投報率會下降到不如定存水準,這樣誰會願意拿錢來投資呢?此外,大型電站必須與69KV161KV高壓變電站併聯,投資開發商除了併聯設備要投入幾億元外,埋設幾公里以上的管線,這也是幾億元的支出;政府以為做大一定會有經濟批量,所以大型案場成本一定比較便宜,事實上這也不一定正確,因為政府為扶植國內產業,開發商幾乎只能向國內的幾家廠商採購,因此,價格幾乎沒有彈性。

政府推動綠能的政策確實值得推崇,因為綠能可以吸引兩兆的資金來台投資,一方面可以促進台灣的經濟動能,一方面可以降低過度對進口能源的依賴,均衡發展台灣的電力能源。業者建議,政府投入少量資金,由產官學研共同建立團隊深入研究綠色經濟,在合理的機制下與投資廠商互利共榮,造福全民,綠能才有可能在全民的共識下完美達成。

 

https://ctee.com.tw/industrynews/technology/15007.html?fbclid=IwAR16KPjqTcUjHeaHjIHh7oq__4686QcBaIGjrVhjBjv2cSt9qT0_Huxrv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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