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 光電示範區 土地活化楷模
中時電子報 報導林和生(屏東)2018年4月22日
中國時報【報導林和生(屏東)】
屏東縣高樹鄉內國有土地因盜採砂石形成多處坑洞,被戲稱為「大峽谷」,經土石回填後,土地貧瘠無法作為農用,屏東縣政府因此規畫打造成為光電示範區,化惡地為良地,成為盜採砂石回填地結合太陽能發電設施的全國首例。
屏縣府環保局指出,高樹鄉曾多達33公頃土地因遭不明人士逕自盜採土石,產生至少35處深達10至28公尺不等巨型坑洞,且因多為偏僻地點,近年來成了不肖人士傾倒廢棄物的場所,成為環保犯罪溫床。
為有效遏止環保犯罪歪風,屏縣府與國有財產署共同合作研議可行方案,於2012年進行坑洞回填計畫,利用水利署第7河川局執行荖濃溪疏濬土石方,提供填補坑洞,同時達到填洞、清淤河道及大幅縮減至少10億元施作經費等多重效益目的,至2016年共完成462萬立方土石回填作業,堪稱台灣土地活化利用典範。
但屏縣府仍不以此自滿,持續思索朝土地進化再利用方向前進,因回填土地質性貧瘠,且無水利基礎建設可供農業種植利用,使得土地閒置荒蕪,勢必無法朝農用角度前進;在縣長潘孟安多次南北奔走下,向國有產財署主動提出於原盜採砂石土地設置太陽能設施的模式,並向農委會爭取鬆綁原有法令限制。
根據2017年6月完成修正通過的《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30條規定,非附屬設置於農業設施的綠能設施對象中,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可申請免與農業經營使用相結合即可施作綠能設施。
縣府旋即與國有財產署簽訂土地進行改良利用契約,並辦理公開遴選廠商作業,由得標廠商玉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打造「屏東縣高樹光電示範計畫」,共同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寫下新頁。
屏縣環保局指出,屏東擁有良好日照條件,非常適合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回首屏東縣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一路走來維艱,但屏東縣政府仍披荊斬棘,多元發展各項再生能源裝置模式,例如養水種電、沼氣發電、光電農棚及水面型浮動型太陽能等樣態,皆為全台首創經典案例,堪稱台灣領頭羊,引領台灣發展綠能產業,未來仍戮力以赴。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