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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買房置產注意了!新建築符合2條件須設置太陽能 違規恐拿不到建照/使用執照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png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3.png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2.png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1.png

內政部近日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共10

未來新建築「符合2條件」要裝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1. 新建物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
  2. 或建築物增建、改建時屋頂增加、變更或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3. 且每20平方公尺應設置1瓩。
  4. 太陽光電設備得設置在屋頂、雨遮及地面等處,不限於屋頂

哪些建築物不用裝太陽光電板?

  1. 宗教、殯葬類建物有文化及建築構造特殊性
  2. 危險物品類建築,負責製造、分裝、販賣、儲存公共危險物品的建築
  3. 構造系統、使用用途特殊或其他不可歸責的因素導致無法設置太陽光電板
  4.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確實有困難、且出示證明文件,得免依本標準設置太陽光電設備)
  5. 建築物若因外部建物或地形條件導致受光條件不足
  6. 若每瓩全年發電量未達標準,並經指定評定專業機構出具發電量模擬評定報告書,得免依規定設置太陽能板)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為543

台東縣579

其餘直轄市與縣市為625度。

國土署官員表示,若不裝設太陽能板,就拿不到建照與使用執照。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32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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