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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工廠投資設置屋頂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採餘額躉售-降低台電端電費支出+減少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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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端用電採用表燈營業用及非營業用兩種類型

  1. 日後擬計畫申請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朝合法建物/使用執照方向,故須於屋頂上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
  2. 目前台電端用電最高用電價格,每度電最高電價高達6.75元及7.69,且廠商產品大部分外銷,對於日後碳權/碳關稅實施後如何透過生產過程直接使用綠電來降低碳排放有一定之需求.
  3. 希望太陽能發電系統設置方式採用餘額躉售模式,白天太陽能系統產電時段盡量另用綠電來滿足內部用電需求(太陽能產電先行提供自用,不夠的電力由台電端補充,多餘電力賣電給台電),
  4. 太陽能發電系統採用餘額躉售模式相關優點:
  1. 降低台電端較高電價需求,節省電費支出
  2. 降低使用台電端電力產生之碳排放(台電每度電產生之CO2碳排放為:0.509公斤)
  3. 太陽能發電採餘額躉售模式,非工廠生產期間多於綠電電力先行輸送到台電電網,賣電給台電不需裝設儲能設備增加財務負擔.
  4. 符合特登工廠用地計畫變更中須於屋頂裝設50%以上太陽能發電系統之規定

提供:特登工廠台電端用電電費分析,太陽能發電系統 (全額躉售/餘額躉售/自發自用) 規劃/設計/申請/施工/維運 一條龍模式服務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函廠商,電洽:領航/昕陽太陽能 周小姐 0980505868 LINE@ 832dsqvx

特定工廠投資設置屋頂型太陽能發電系統 採餘額躉售 降低台電端電費支出 減少碳排放.png

**補充資料

農地工廠申請納管後須每年繳交納管輔導金(納管輔導金一律從法規施行日開始繳交),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還需繳交營運管理金,每年金額2-10萬元,直到完成合法化。在最後階段農地工廠地目由農業用地變更為特地目的事業用地尚須繳納一筆地目變更回饋金

農地工廠業主從下定決心要將不合法違建廠房透過程序取得合法工廠登記不僅

要耗時更要花費許多金錢成本.

透過特定工廠屋頂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增加另外一筆賣電收入/或租金收入,加減補貼是個不錯的選擇.

現階段農地工廠只要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核准函後,即可依特登工廠設置太陽能相關法規在屋頂上投資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

什麼時候特登工廠屋頂可以設置太陽能板呢?

1、取得工廠輔導辦法之「特定工廠登記核准函」時。

2、登記工廠用地審查辦法之「用地計劃核定函」時。

3、特定地區變更編定在取得興辦事業審查要點之「特定地區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核定函」時。

相關必要附件:

1. 由建築師、專業技師出具簽證「建物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或完成耐震評估檢查證明文件」

2. 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由建築師、專業技師出具簽證「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結構安全證明文件」

3. 足資證明該建物所有權之證明文件

a. 申請人非建物所有權人者:建物之繳納水費憑證、繳納電費憑證、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等

b. 申請人非建物所有權人者,應另檢附所有權人同意使用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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