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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工廠於屋頂上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賣電給台電或自用降低台電端用電量分析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3362069.html

台電契約用電量 太陽能自用電 特定工廠用電量評估 變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隔離綠帶.jpg

  1. 賣電給台電每度電賣電價格為4.8877
  2. 太陽能產生電力提供自用(綠電),可降低台電端電力支出電價2.45-2.58(非夏月電價/夏月電價),每度綠電另可取得1.2-2.2元再生能源憑證之交易資格
  3. :2.45-2.58+1.2-2.2=3.65-4.78

 

依上述分析:建議採取第一方案,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直接賣電給台電較為適宜

(工廠單位無外在上游廠商要求生產使用綠電之要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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