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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電共生卡關 業者︰恐怕有得等
2019-06-26 自由財經〔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
繼「農電共生」後,今年農曆年前行政院農委會正式公告「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今年不少地方政府力推「漁電共生」,只不過,作業要點限制多,加上「地主願意、二房東不願意」等各種問題層出不窮,太陽能業者感嘆,今年應該還是以地面型電站、大型商場或企業屋頂型太陽能為主,漁電共生的大型太陽能電廠恐怕還有得等。
目前最大、最令外界矚目的漁電共生的案子就是台鹽綠能,已簽約的養殖魚塭達741公頃,遍及彰化、嘉義、台南、高雄,其中又以台南面積最大,預計年發電量達518MW(百萬瓦),約為2.58個曾文水庫發電量;孰料,從5月開始審查後,召開多次公聽會,到目前為止一個案子都沒通過。
業者無奈表示,政府機關已召開多次公聽會,但漁民講的問題都一樣,例如清洗太陽能板的水會流入魚塭、造成汙染,而更無解的是,中南部地主往往把一大片土地租給某甲,某甲又再把地分租給A、B、C、D漁民變成養殖場,而地主和漁民都願意嘗試漁電共生,但沒有額外好處的二房東卻不願意、從中阻撓!
業者咸認,今年政府雖想大力推動漁電共生,但問題比想像來得更複雜,倒是屏東縣政府針對地層下陷區,推動「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土地活化利用暨太陽光電發電」計畫,由政府介入、遴選廠商,推動起來比較迅速,業者也認為,今年要看到漁電共生大案子恐不容易,估計還是以地面型電站或商場工廠屋頂型電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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