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綠能屋頂計畫 經部:小案子整合50戶即可

2017-12-20 聯合報 記者高詩琴╱即時報導

經濟部十一月下旬公佈「全民綠能屋頂」規劃,但因為要求整合到五十MW(百萬瓦)才能推動,引發外界批評。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今天受訪指出,開發案將分成「大、中、小」三種規模,小案子可能只需要整合50100戶即可,將有望推動民眾、廠商更有意願參與。

今天能源局也與全台21地方縣市開會討論,據官員轉述,地方縣市對於全民綠能屋頂的參與辦法都表達了高度興趣,已經有不少縣市競爭希望能加入第一階段的示範縣市。

林全能說,目前綠能屋頂開發案的規定都還沒有定案,跟地方政府詳談後,會把意見納入,定在實施要點上。全民綠能屋頂實施要點希望明年初能出爐,明年才能抓緊時機推動。

經濟部原建議一個案子要整合到50MW才有效益,若以30坪屋頂來換算,等於一個案子要整合5000戶,被外界質疑整合難度相當高。林全能今天指出,目前擬規劃將綠能屋頂開發案分成「大、中、小」三種規模,讓地方政府可以彈性推動。

林全能表示,以小案子舉例來說,戶數可能介於50戶到100戶之間,讓大家比較好推動。

能源局官員說,能源局也會規範出中型、大型案子的「建議範圍」,但不會強迫要地方政府接收,只是給一個參考。能源局也不會訂出整合容量的「下限」,選擇權還是在地方政府手上。「如果一個村莊少於50戶,但是廠商、地方政府都覺得可以做光電屋頂,我們當然也會樂見其成」。

不過,能源局也指出,營運商「全民屋頂」電費收入要回饋給地方政府百分之三、屋主百分之十,「這是固定不能變的」。

能源局官員表示,遴選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比公司能力與財務健全性等,平均分數達到八十分才能進入第二階段,承諾最高回饋比例者可以優先開發。因此,如果案子規模更大,業者可能也需要在回饋金上面競爭。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288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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