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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1日工商時報 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完成中央各部會公有建物裝置太陽光電面積共260公頃,保守估計兩年內可舖設65公頃達60MW(百萬瓦),預計招商38億元投資,公家機關1年可挹注近2,000萬元租金收入。政院要對公務員及學校祭誘因機制,讓太陽光電新政全面動起來。
國發會盤點的260公頃屋頂面積,扣除遮蔭處及有些地方不能舖設,保守估計可利用25%約65公頃可裝置60MW,官員說,若能擴大運用到40%就可裝置達96MW。其中教育部含學校最多達91公頃,其次農委會33公頃,交通部含郵局24公頃、經部22公頃。
公有建物屋頂60MW裝置目標,據能源局估算可招商引進38億元投資,業者售電收入約3.8億元,而公有建物出租屋頂,可為公家機關1年增近2,000萬元租金收入;至於租金收入能否作機關繳交電費等其他用途?行政院將進一步研議。
政委吳政忠指示教育部及國產署提出誘因機制,讓各部會及學校全面動起來,例如提撥實質獎金等,教育部也要將太陽光電推動作為學校補助款指標之一。
此外,台電、中油3年內擬在事業單位屋頂裝置太陽光電各11MW、10MW,中鋼5年內在集團80公頃屋頂要裝置80MW,斥資43億元。官員說,中央公有建物目標60MW若再計入中鋼及油電公司裝置容量,裝置容量最多可達約200MW,兩年太陽光電公有建物的目標可望超標。
未來將依北中南東日照時間長短訂定租金,日照長租金較高,租金以售電收入乘以一定比率為基準。吳政忠也指示能源局舉辦太陽光電博覽會或說明會,提供招租公有機關屋頂規範範本及招租契約,以免部會各自為政。
(工商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01000113-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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