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批發商”將屋頂租給光伏發電投資者以獲取租金
2013年09月07日 01:50 來源:華夏時報
本報記者趙士勇馮慶艷南京、北京報道
隨著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最終落地,暗中謀劃已久的眾多光伏廠商終於可以展開拳腳。“補貼政策終於出來了,還有點超出預期。”8月30日下午,中電電氣光伏有限公司市場總監鐘章偉掩飾不住興奮,“其實之前已經萬事俱備,大家都在等補貼政策出來。”
而鐘章偉所說的“大家”並不僅指光伏廠商,實際上據記者了解,光伏發電價格補貼政策的出臺將打通光伏產品內銷的通道,這條產業鏈的中下游,特別是針對戶用光伏發電市場,已經趴滿了各色“掠食者”。
年資金缺口600億
8月30日,國家發改委發佈公告,分佈式光伏發電補貼為0.42元/千瓦時,大型地面光伏電站分三個區域分別執行每千瓦時0.9元、0.95元、1元的電價標準。而這也意味著,投資者搶食政策紅利的主戰場從中游轉移到了下游。
“0.42元/千瓦時高於此前0.35元/千瓦時,地面電站0.9元/千瓦時高於此前0.75元/千瓦時,連同提高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脫硝電價標準,超原來預期、且地面電站投資回報率最高達20%,這打消了投資者的顧慮,可以有效地推進產業健康發展。”英利集團內部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光伏企業幾乎都想做電站了。”
中投顧問光伏研究員任浩寧對本報記者說:“分佈式光伏電站投資者並不積極,目前依然以大型地面電站為主,分佈式充分打開市場仍需時日。”
近期政策不斷推出,不僅光伏行業上市公司上半年普遍虧損數額收窄,而且36家上市公司盈利512萬元,在9月5日的美股交易時段中,中概股光伏板塊表現頗為搶眼,英利新能源等股價均有上漲。
然而,近期中投顧問對30家海內外上市的光伏企業進行了一個財務評估,評估報告顯示,這些企業的負債率平均高達70%,更為嚴重的是,調研的企業流動資金只夠維持6個月,而且整個上半年90%企業庫存量都大大增加,增速在30%以上。
任浩寧頗為憂慮的是,今年底到明年中,將是光伏企業的關鍵時刻,如果這期間整個行業沒辦法企穩的話,行業就會全面崩盤,意味著破產、重組兼併將波及整個行業。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告訴本報記者,今年8-10GW的裝機目標應該問題不大,成本為10元/瓦左右,簡單測算得知,今年光伏項目所需初始資金大概800億-1000億元。而“十二五”末要完成35GW的裝機容量,則需要初始資金約為3500億元。
任浩寧告訴本報記者,根據保守測算,自今年至2015年,除去公司佔比20%-30%的出資,每年融資缺口達600億元,這主要體現在光伏電站建設環節,銀行如果不放開信貸的話,整個行業打開局面將非常困難。
但是在庫存越來越多的狀態下,剛發生過“錢荒”的銀行業早就對光伏關閉了信貸大門。
“屋頂批發商”隱現
儘管光伏發電價格補貼政策的出臺能給企業帶來多大的收益還不可知,但是光伏這條產業鏈的中下游,特別是針對戶用光伏發電市場,已經趴滿了各色“掠食者”。
“未來很多住宅的屋頂空間也會成為寶貴資源。”鐘章偉表示,實際上,已經有不少投資客盯上了住宅和工廠的屋頂。
南京江寧區的鄒先生就是這樣一位實踐者,他曾經在某光伏企業工作過,在兩個月前他剛在家房屋的外墻上安裝了一套光伏發電設備,目前已經可以發電,但是由於審批問題,還沒有實現並網。“未來如果能將散落的建築外墻和屋頂集中起來發電,那將是一個很可觀的盈利模式。”鄒先生表示。
目前屋頂資源開發有三種模式,一種是光伏發電投資者租賃閒置屋頂建設光伏發電設施,但並不支付租金,屋頂所有人以獲得優惠電價作為回報;第二種是投資者租賃閒置屋頂,屋頂所有人獲得一定租金回報,發電方將電力出售給電網或其他用電方;還有第三種,就是開發商在建房時就把屋頂或外墻安裝好光伏發電設備,然後移交給物業公司運營,安裝成本可以加進房價,類似于精裝房。
事實上,除了鄒先生外,已經有不少光伏企業開始搶佔優質屋頂資源。
8月23日,浙江蕭山意科勝達4MW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在通過蕭山區供電公司的驗收後,開始正式並網發電。該項目由意科公司向勝達公司租借廠房屋頂,將其生產的電能以低於市場價15%的價格出售給勝達公司,價差抵作屋頂租金,另外再將多餘電能“余量並網”,賣給電網。
中國鋁業旗下的北京意科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分佈式能源項目組副組長王玉根表示,上述模式在目前來看最具有可行性,“目前分佈式光伏發電還是靠補貼存活,本身利潤率太低,電站投資人願意出錢建設,建築所有人願意提供屋頂,雙方可以互補,發電方也不用額外掏錢支付租金,可以控制風險。
“太陽能發電需要有規模效應,除了屋頂和用電互換外,有些用電量小的大型住宅或工廠也可以將屋頂出租給光伏發電投資者,獲取租金收入,有些客戶已經跟我們談過這種模式。”鐘章偉表示,這些企業已經不再單純是光伏組件廠商,而類似于“屋頂批發商”。
“囤積屋頂”風險難控
對於方興未艾的屋頂租賃模式的前景,業內人士也是褒貶不一。
“在缺乏空地的城市裏發展光伏發電,建築屋頂是光伏陣列的唯一落腳點。”阿特斯董事長瞿曉鏵認為,最優質的光伏屋頂至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業主同意在屋頂建設發電系統;屋頂面積足夠大以確保規模效益;發的電可以賣出去以確保收入。但是絕大多數優質的屋頂在第一個條件“說服業主”上就失敗了。
鐘章偉認為,如果投資方能夠支付一定租金,“說服業主”這個難題就很容易解決。“屋頂閒著也是閒著,雖然租金不多,但是總歸可以帶來收入,特別是一些用電量不大的倉儲物流等企業有著巨大的屋頂資源,投資者可以與他們簽訂長期的使用合同,聚少成多的效益也很可觀。”
但是中電電氣光伏民用系統中心負責人王強認為,目前廠商對於分佈式光伏發電的盈利前景存在盲目樂觀,容易把發電自用變成投機。
“具備投資和利用價值的屋頂主要還是大型住宅如別墅類,和工廠廠房、閒置空地等空間,另外由於光伏發電的利潤率還比較低,回報期比較長,難以準確估價,因此屋頂投資仍然需要謹慎而為。”王強表示。
而剛剛安裝了屋頂電站的鄒先生也坦承,“實際上很多住宅屋頂還太小,發電效率並不高,之前有些典型報道對發電量的宣傳有誇大的成分。”
鄒先生表示,採用大規模租賃屋頂發電並網出售的模式並不划算,因為一般屋頂租賃年限必須要長,但這樣就很難控制屋頂租賃的成本,而且還要防止未來補貼政策出現變化。另外如果租賃的是廠房屋頂,用電企業也存在停產或倒閉的風險。
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水器|鍋爐替代能源|工業用熱泵|領航節能科技 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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